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18-03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发行完成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但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公告中,公司在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和承诺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000股(含16,000,000股)股票,以本次发行
股份总数上限计算,公司总股本将由132,608,000股增至148,608,000股。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本的扩张幅度,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8年11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4、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000,000股(含16,000,000股),
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2.07%;
5、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805号《审
计报告》,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37.95万元,非经常性
损益为 1,654.8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683.14万元;
6、假设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与较2017年度持平、较2017年度增长
10%、较2017年度增长20%三种情形(该数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
7、本次测算不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具体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2017年度/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2017年12月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日
总股本(万股) 9,472.00 13,260.80 14,860.80
假设情形1: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7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337.95 11,337.95 11,337.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9,683.14 9,683.14 9,683.14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550 0.8550 0.8465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7302 0.7302 0.722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550 0.8550 0.8465
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7302 0.7302 0.7229
假设情形2: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337.95 12,471.75 12,47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9,683.14 10,651.45 10,651.45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550 0.9405 0.9311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7302 0.8032 0.795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550 0.9405 0.9311
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7302 0.8032 0.7952
假设情形3: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337.95 13,605.54 13,60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9,683.14 11,619.77 11,619.77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550 1.0260 1.0158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7302 0.8762 0.867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550 1.0260 1.0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非后) 0.7302 0.8762 0.8675
注1: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注2: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对2017年每股收益
进行了重新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果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小,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公司在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之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营空调风叶、风机的研发和生产,公司产品涵盖了各类家用空调风叶,也包括了商用空调风叶、风机产品。公司立足于塑料风叶,经过数十年的研发已经开发出完整的风叶系列产品,与大多数空调生产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同时,公司成立专门的商用风机事业部积极研发金属风机,为商用空调配套服务,专业化地设计应用于商用中央空调的各类金属风机。
在坚持做大做强空调风叶、风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集团优势资源和资金运作平台,推进产品模块化,以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覆盖面。公司大力推进模块化进程的同时,积极研发商用空调中使用的电机,结合公司成熟的风叶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风机模块,产业链更加完整。公司已经成立专门的暖通风机事业部进行专业电机产品的开发。公司研发生产的永磁电机驱动的风机,具有很高的能效优化水平,能够实现无极调速功能,满足客户宽范围的需求,同时实现绿色能源的要求。
公司注重对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现已自主完成“环保耐侯型丙烯腈-苯乙烯改性塑料”、“增强型聚丙烯改性塑料”等新型材料的研发工作。为了能更好的将家电用塑料新材料产业化,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绵阳朗迪主营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现已经实现向下游家电及汽车领域的批量供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研发、生产的产品分为空调风叶、空调面板、空气过滤网、高性能复合新材料以及智能高效风机等几大品类,均围绕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或者形成一定规模、具备一定研发及生产基础的业务开展,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对业务规模进行扩大或者进行产业链的合理延伸。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