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angdiGroup Co., Ltd.
(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2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指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迪集团、朗迪
高炎康、干玲娟、高文铭。干玲娟系高炎康之配偶,
实际控制人 指 高文铭系高炎康、干玲娟之子。
控股股东 指 高炎康
浙江格林特厨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朗迪集团曾用
浙江格林特 指 名)
朗迪模具 指 宁波朗迪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朗迪 指 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东莞朗迪 指 东莞市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朗迪 指 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四川朗迪 指 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朗迪新材料 指 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朗迪 指 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河南朗迪 指 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石家庄朗迪 指 石家庄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绵阳朗迪 指 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朗迪 指 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朗迪节能 指 宁波朗迪大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朗迪制冷 指 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
1-2-3
朗迪通风 指 宁波朗迪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朗迪贸易 指 宁波朗迪贸易有限公司
余姚高原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高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高原投资 指司
宁波格林特 指 宁波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武汉新源迪 指 武汉新源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源迪 指 武汉光谷源迪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行者驿站 指 深圳行者驿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万兴电器 指 余姚市万兴电器有限公司
科亚电器 指 余姚市科亚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百隆 指 宁波百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余姚市朗迪空调配件厂,原为余姚朗霞镇杨家村集
空调配件厂、朗迪空调配 体企业,1997年产权确认后由高炎康个人所有,
指
件厂 2008年更名为余姚市科创空调配件厂,2012年4
月注销。
余姚市电视机配件二厂,余姚市朗霞镇杨家村村办
电视机配件厂、电视机配指 集体企业,1994年注销。注销后资产由空调配件厂
件二厂 承继。
包括格力电器(重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格力电
格力 指 器(石家庄)有限公司、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
司和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等。
包括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
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
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邯郸美的制冷
美的、美的集团 指 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佛山
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
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和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
司等。
1-2-4
包括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泰
三菱 指 国科菱、日本科菱和英国科菱等。
包括合肥海尔物流有限公司、重庆海尔物流有限公
海尔 指 司、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武汉海尔物流
有限公司、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
包括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
长虹、四川长虹 指 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等。
格瑞电器 指 绵阳市格瑞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指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大成律所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
A股 指 本次发行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招股书、招股意向书 指 意向书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2,368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2-5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承销协议 指 任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保荐协议 指 任公司签署的保荐协议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指 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近的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6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干玲娟、高文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