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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22 沪市 阿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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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22:阿科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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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发行人” 或“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5 号])(以下
简称“ 《管理办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6]7 号)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6]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
“ 《投资者管理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 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发行。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1.24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7 年 10 月 13 日( 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 2)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
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
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
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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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 ” ),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
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
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0 月 17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以下简称“协会” ) 备
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 阿科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
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
读 2017 年 10 月 12 日( 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的《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
重点提示
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21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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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
“ 阿科力”,股票代码为“ 603722”。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72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为 2,170 万股, 全部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1,302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6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完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
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4 元/股。
在初步询价阶段确定为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
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未提交有效
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
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
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配售条
件的情况,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拒绝向其配售。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协会报备信息为准,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6、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
其为违约,将在《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
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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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7 年 10 月 17 日( T+2 日)
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的“一、( 四)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
9、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
(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 T-2 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3)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
中止发行;
(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
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7 年 9 月 2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 无锡阿科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和《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 书 摘 要 》。 本 次 发 行 的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及 备 查 文 件 可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查询。
11、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阿科力 指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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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
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有效报价
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且报价
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剔除的报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
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申购本次网上发
行股票的日期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170 万股, 全
部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1,30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6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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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网
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 11.24 元/股认购。网下发行申
购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 T 日) 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 T 日)( 9:30-11:30,13:00-15:00)。
( 四)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数量进行调节,并将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T+1 日)刊
登的《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中签率公告》”) 中披露。
网上初始发行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