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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717 证券简称: 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 2018-06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0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40 股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上市日
现金红利
发放日
A股 2018/6/7 - 2018/6/8 2018/6/11 2018/6/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 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18 日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 2017 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72,711,600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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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542,320 元,转增 69,084,64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41,796,240 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上市日
现金红利
发放日
A股 2018/6/7 - 2018/6/8 2018/6/11 2018/6/8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 1) 所有股东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
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
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
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 2) 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 的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
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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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
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的规定,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
的税率,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
(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股东,根据《关于
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 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扣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如该类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
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其股息红
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账户以人民币派发。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 0.18 元。
(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其现金红利
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
( 6) 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为公司股本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因
此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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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转增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85,512,000 34,204,800 119,716,8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87,199,600 34,879,840 122,079,440
1、 A 股 87,199,600 34,879,840 122,079,440
三、股份总数 172,711,600 69,084,640 241,796,240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241,796,240 股摊薄计算的 2017 年度每股
收益为 0.5352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号 B1、 B2 幢
联系部门: 董秘办
联系电话: 021-25251800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