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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07 沪市 健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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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07:健友股份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603707:健友股份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4 月 26 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0.9 万股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 14.26 元/股的价格向 57 名激励对象授
予 40.9 万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谢树志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公司 OA 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
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预留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5 月 18 日披露披
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以 20.89 元/股的价格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9.4 万限制性股票。确定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后,原激励对象李伟举等 9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共计放弃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2.3 万股。该 9 名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 12.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不再授予,实际授予 197.1 万股。

  6、2022 年 0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
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 14.26 元/股的价格
向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9 万限制性股票,剩余 11.45 万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
进行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同意向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9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4.26 元/股。

    四、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

  2、授予数量:预留授予数量为 40.9 万股。


  3、授予人数: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57 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26 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授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5.68 元的 50%,为每股 12.84 元;

  (2)预留授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8.51 元的 50%,为每股 14.26 元。

  (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总额/股票交易总量)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 2021 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股)            (%)

 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      40.9            17.18%            0.03%

  心业务骨干等(共计 57 人)

            合计                  40.9            17.18%            0.03%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获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9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26 元/股。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3、公司与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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