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 02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21,331,735.7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248,051.14 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4,613,547.95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长远回报的需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在建设中,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也能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发展带来保证。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战略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发挥规模效应,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及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的需要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和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资金偿还有息负债,保障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对股东的长远回报。
三、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长远回报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新项目投资需求,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制订股东回报计划,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