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
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电器”)计划自2018年2月6日起 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8000万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18年5月4日,盛洋电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区间内,累计直接增持公司股份1,902,598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1,010,389.714元,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83%。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盛洋电器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开始实施前,盛洋电器共持有公司股份76,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
币,不高于8000万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筹或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银行信用贷款。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5月4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盛洋电器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金额为21,010,389.714元,累计增持股份
1,902,5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
截至本公告日,盛洋电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盛洋电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8,432,5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15%。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盛洋电器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没有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增持的增持人盛洋电器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已履行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并符合《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通知》的规定。
六、附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