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156,628.6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8,506,626.0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15日,公司总股本427,692,0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923,024.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92.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