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2-026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8.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234,024,890股的 1.06% 。其中首次授予19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4,024,890股的0.8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28%
;预留4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4,024,890股的0.21%,预留部
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7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2019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公司注册地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在许
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传感器的研发、制造、销售;传感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自动化控
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租赁;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
、服务;计算机硬件销售及售后服务;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土木工程机械安
全附件及检测装置、环卫配套设备及保护装置、工程测力设备、压力检测设备、汽车检测
装置的制造、销售及租赁;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计量器具、金属、五金交电
、建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营业收入 1,031,129,787.78 835,357,791.61 740,456,07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51,243,961.37 220,053,778.77 183,088,874.87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4,750,842.24 187,466,215.00 133,281,918.0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 12 月 31 日 2019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096,208,437.36 1,911,712,017.81 1,751,872,330.75
产
总资产 2,999,490,404.58 2,434,712,121.37 2,091,712,621.42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9 1.58 1.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3 11.82 14.09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是:柯建东、叶元华、 姚玉明、王国铭、陈建
、王祝青,独立董事黄春龙、严若森、徐耀。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夏忠华、监事阮铁军、 职工
监事廖小民。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8 人,分别是:总经理柯建东,副总经理林德法、马形山、王
祝青、王国铭、方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陈建鹏,产品总监姚玉明。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8.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234,024,890股的 1.06% 。其中首次授予19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234,024,890股的0.8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28%;预留4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4,024,890股的0.2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
予权益总额的19.72%。
本激励计划之前,公司未有正在实施的其他激励计划。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
计划中涉及的任何一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0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
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
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股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方园 副总经理 6 2.41% 0.0256%
核心骨干人员(49人) 193.5 77.87% 0.8268%
预留部分 49 19.72% 0.2094%
合计(50人) 248.5 100% 1.06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 1/2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 1/2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七、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2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9.2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