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柯力传感”)于2023年9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500万元,通过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科技”“标的公司”)向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公司协议受让标的公司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标的公司部分股份以及接受表决权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合计控制华虹科技22,426,32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华虹科技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从而取得华虹科技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柯力传感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根据与华虹科技签署的《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条款和条件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华虹科技定向发行的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华虹科技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虹科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3351号)。公司根据与华虹科技 5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使用公司
自有资金 3,500 万元协议受让标的公司 5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875 万股股
份。2024 年 1 月 4 日华虹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完成过户登记。同时,标的公
司现有股东陈春江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6,176,325 股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柯力传感。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交易后,交易双方持股标的公司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名
1 陈春江 6,176,325 14.53% -
2 陈炳添 5,719,125 13.46% 13.46%
3 林契声 5,718,375 13.45% 13.45%
4 李培根 5,261,175 12.38% 12.38%
5 陈力健 3,375,000 7.94% 7.94%
6 柯力传感 16,250,000 38.24% 52.77%
合 计 42,500,000 42,500,000 100.00%
三、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受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为此,公司将在华虹科技有关业务开展的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华虹科技的业绩承诺是基于华虹科技目前的运营能力和市场展望作出的预测数据,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华虹科技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达不到承诺业绩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虹科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3351 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