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2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50,706,791 股
发行价格:90.55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价格 配售数量 配售金额 限售期
号 (元/股) (股) (元) (月)
1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限公司
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4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90.55 2,208,724 199,999,958.20 6
公司—上汽投资颀瑞 1 号
5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55 2,032,026 183,999,954.30 6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55 1,932,633 174,999,918.15 6
9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90.55 2,208,724 199,999,958.20 6
10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55 4,196,576 379,999,956.80 6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55 1,659,856 150,299,960.80 6
序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价格 配售数量 配售金额 限售期
号 (元/股) (股) (元) (月)
12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90.55 2,208,724 199,999,958.20 6
公司—上汽投资颀瑞 2 号
13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55 3,313,086 299,999,937.30 6
1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55 10,077,305 912,499,967.75 6
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55 1,689,674 152,999,980.70 6
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17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90.55 4,244,064 384,299,995.20 6
18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林优选私募基金
19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 90.55 1,656,543 149,999,968.65 6
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2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0.55 1,683,055 152,400,630.25 6
合计 50,706,791 4,591,499,925.05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共计 50,706,791 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新增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 发行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0 年 3 月 26 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上市公司”、“璞泰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0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5、2020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 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
2、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公告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
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6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 亿股新股,批文签发日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批文的有效期截止至 2021 年 9 月 9 日。
(三) 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50,706,791股
3、发行价格:90.55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4,591,499,925.05元
5、发行费用:4,503,550.36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4,586,996,374.69元
7、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
(四) 募集资金到账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0 年 11 月 25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
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网下认购资金到账的报告》(安永华明
(2020)验字第 61453494_B04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 15:00 止,主承销
商招商证券收到发行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4,591,499,925.05 元。
2020 年 11 月 25 日,招商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453494_B03
号)审验:截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591,499,925.05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4,503,550.3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86,996,374.69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50,706,79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536,289,583.69 元。
本次发行新增的 50,706,791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过程与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一致,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已向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璞泰来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璞泰来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一致。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 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 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璞泰来和招商证券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90.55 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