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公司本次发行核准批复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即将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1月8日,并相应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
一、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8月15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1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2022年11月9日)起12个月内。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至公司本次发行核准批复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即将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1月8日,并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除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