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9时30分整在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5号厂房办公区3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44060001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25,174,133.27元。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总计440,951,383.41元。当期资本公积金为269,705,513.46。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260,48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096,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385,510,4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其原因主要为:
1、保障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最近连续几年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产品的市场空间广阔,市场份额提升空间非常大。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拓展产品生产线,加大研发投入以及实施公司既定的项目,市场渠道拓展、品牌全球化推广、数字化建设等项目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若公司不能进一步解决因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的营运资金需求,将不利于公司维持并增强市场竞争地位。
2、为了满足未来多元化平台的发展需要,保持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持续和稳定,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目前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分析各因素后,决定采取较低比例的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保障公司股东现金分红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一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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