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配股比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在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议案和资料后,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赵小凡、吴怡、刘润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