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 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电子邮箱:zqb@lettall.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赵溪寻、张华
联系人:郭璐、王惠强
联系电话:010-86451698、010-86451588
电子邮箱:yxh@csc.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