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2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9元/股。
利通电子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利通电子”股票1,000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048,33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6,623,414,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500974%。配号总数为66,623,414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066,623,41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662.34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377191%,申购倍数为2,961.04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与发行人定于2018年12月13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8年12月1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方面的变化,并于2018年12月1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2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8年12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披露。
3、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签章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签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