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3.1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60.95万股,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2.21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为首次及预留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8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9.27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
的 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2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0 元/股。同时,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
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和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在确定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中有 5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1 人变更为 76 人,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
授予数量由 169.27 万股变更为 160.9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不变。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
2、首次授予人数:76 人;预留授予人数:1 人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6.50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次首次授予 占公司目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 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曹长森 董事 7.69 4.78% 0.03%
2 方蓉闽 董事、财务总监 19.66 12.21% 0.07%
3 王梦瑶 董事会秘书 3.07 1.91% 0.01%
4 付斌 副总经理 5.45 3.39% 0.02%
小计 35.87 22.29% 0.1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72 人) 125.08 77.71% 0.46%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76 人) 160.95 100.00% 0.5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次预留授予 占公司目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 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小计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1 人) 2.21 100.00% 0.0081%
预留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 人) 2.21 100.00% 0.008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 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厦门健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的实际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厦健
讯验字(2024)第 JLNY0094 号),验证截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止,公司已收到
77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缴金额 1,060.54 万元。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3.16 万股,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1,631,600 1,631,6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800,000 -1,631,600 272,168,400
总计 273,800,000 0 273,80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