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曼石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0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4,000.01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800.0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2.61元/股。
中曼石油于2017年8月2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中曼石油”A股1,200.00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468,720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97,682,641,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228468% 。 配号总数为 97,682,641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097,682,64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约为8,140.22倍,超过150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规模的 60%
(2,400.1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实施后发行结构如下: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99.91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6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685506%。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7年8月3日(T+1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国信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
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7年8月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7年8月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8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