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60361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李春第 朱逢学 李世光
陈庆军 左文岐 谢晓霞
杜 君
全体监事:
杨红敏 朱勇缜 公会玲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李春第 李世光 叶吉峰
姚桂成 石明鑫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7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3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情况......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2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6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8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0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31
三、审计机构声明...... 32
四、验资机构声明......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34
二、查阅地点...... 34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中曼石油、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购邀请书》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申购报价单》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
加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ongman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Group Corp.,Ltd.
法定代表人: 李春第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40,000.01 万元
本次发行前实收资本: 40,000.01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飞渡路 2099 号 1 幢 1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3998 号
成立日期: 2003 年 06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14799050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 603619
联系电话: 021-61048060
传真: 021-61048070
网址: http://www.zpec.com
石油工程、管道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环保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
油、天然气应用、化工、钻井、天然气管道等上述专业技术及产品的研究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
经营范围: 石化产品(除专控油)的销售,承包境外地质勘察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
程,前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前述工程所需的
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勘查工程施工(凭资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主板注册制改革和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出台后,2023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前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行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3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前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行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3 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4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