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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13:国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603613:国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名,其中董事刘晋、独立董事刘松博、马江涛、李玉华、边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对照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就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认购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244,500 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46,606.67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金(万元)

 1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34,414.81    34,414.81

2  基于 AI 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        49,120.16    49,120.16

3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      61,437.84    61,437.84
    系统研发项目

4  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      47,633.86    47,633.86
    台研发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4,000.00    54,000.00

                合计                          246,606.67    246,606.67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 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北
 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AI 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就上述项目的可行性编制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047 号)。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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