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9-15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终止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高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 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
天环境,证券代码:603603)自 2019 年 7 月 3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6)。
2019 年 7 月 16 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经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
[2019]1091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3 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核准,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函》所涉事项予以回复并发表
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 089)等相关公告。
2019 年 8 月 15 日,2019 年 9 月 17 日,2019 年 10 月 16 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5、临 2019-120、临 2019-125、临 2019-149)。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三、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但由于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经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有关条件不成熟,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程序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规划、现有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会继续发展主营业务,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维护股东利益。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完备,并且上市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 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对本次终止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