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
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该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 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57 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现状,我们同意此次章程修改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韧、祝传颂、吴成颂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