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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5 沪市 东尼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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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5:东尼电子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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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247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
      期,综合考虑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
      营资金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4,886,149.5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247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2,925,24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784,430.21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00%。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 47,833,240.8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3,848,073.52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4,784,430.21 元,占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及其他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现阶段产品包括超微细电子线材、无线充电隔磁材料、医疗线束、金刚石切割线和极耳等,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光伏和新能源领域,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产品的高质量和先进性。

    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期,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之下,为了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拓展新产品的应用领域,需要不断储备研发项目和研发人员,研发投入较大,未来公司发展需求仍需继续投入建设资金。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2,810.36 万元,同比增长 40.45%;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83.32 万元,同比增长 132.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74.73 万元,同比增长 111.82%。综合考虑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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