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述规定,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
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分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分、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分、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