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珍宝岛
股票代码:603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虎林市解放西街北检察院东侧宝润香林里1号楼1号门市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 ..... .....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计划 ......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珍宝岛股份的情况 ...... 6
二、权益变动方式 ......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9
一、备查文件 ...... ... ...... 9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 ......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 指 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股股东、创达集团
公司、上市公司、发 指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珍宝岛
本报告书 指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发行 指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25,474.80万股股票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
中国 指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38156060139X7
法定代表人 方同华
注册资本 6,0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虎林市解放西街北检察院东侧宝润香林里 1 号楼 1 号门市
对工业、农业项目的投资;粮食收购、加工、销售;食品(米、面制
品及食用油)批发、零售;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不得经营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非法理财、集资、放
经营范围 贷、吸储等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软件开发;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
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农
业技术推广服务;谷物种植。
股权结构 方同华持股 45.66%,辛怡德持股 31.35%,方瀚博持股 23.00%。
注:股权结构中股东持股比例因尾数四舍五入,合计数超过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区的居留权
方同华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孙立志 男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92,803,592股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
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49,160,000股增加至941,963,592股,增加了92,803,592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超过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珍宝岛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创达集团持有公司57,988.5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29%。本次权益变动后,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6%。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创达集团持股比例被动减少6.7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创达集团持有公司57,988.53万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42,950万股,通过转融通业务出借公司股份840万股。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及其他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同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同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烟台一路8号
股票简称 珍宝岛 股票代码 603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虎林市解放西街北检察院东侧宝润香林
注册地 里1号楼1号门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