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1-044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取
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6 号)的核准文件,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
开发行 4,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15.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915,333.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884,667.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5)第 113939 号《验资报告》。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