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2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股东:(1)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2)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麟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4)沈晓雷先生系公司离职董事,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上述股份均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20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股)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 6,300,000 5.25% IPO前取得: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6,300,000股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 5%以下股东 2,700,000 2.25% IPO前取得:
限公司 2,700,000股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 5%以下股东 697,680 0.58% IPO前取得:
心(有限合伙) 697,680股
沈晓雷 其他股东: 1,102,320 0.92% IPO前取得:
离职董事 1,102,32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 6,300,000 5.25% 股东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业(有限合伙)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 2,700,000 2.25% 股东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第司
一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
组 (有限合伙) 697,680 0.58% 股东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沈晓雷 1,102,320 0.92% 股东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合计 10,800,000 9.00% —
上述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不存在减持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来源 原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宁波金麟股权 过:6,300,000股 股东业
投资合伙企业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 IPO前取得 务发展
(有限合伙) 6,300,000股 5.25% 2018/11/3 过:6,300,000股 价格 和资金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 需要
过:6,300,0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股东业
上海金麟投资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7~ 过:2,700,000股 按市场 务发展
管理有限公司 2,700,000股 2.25% 2018/11/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价格 IPO前取得 和资金
过:2,700,000股 需要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
过:2,700,0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上海金麟创业 过:697,680股 股东业
投资中心(有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 IPO前取得 务发展
限合伙) 697,680股 0.58% 2018/11/3 过:697,680股 价格 和资金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 需要
过:697,68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1,102,320股
沈晓雷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 IPO前取得 个人资
1,102,320股 0.92% 2018/11/3 过:1,102,320股 价格 金需要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
过:1,102,320股
注:上述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
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
本次拟减持股份均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
1)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2)此外,因沈晓雷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离任董事,公司已于2017年9
月27日发布关于沈晓雷先生的辞任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届满日为2018年3月5日,故沈晓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股东在2018年9
月5日前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的25%,即不超过2,700,000股,亦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5%。
3)公司股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