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9-114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股东:(1)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金麟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90,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2)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3)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麟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4)沈晓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90,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宁波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36,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上海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金麟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沈晓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56,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
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一大 5,190,739 3.48% IPO 前取得:5,190,739 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 5%以上非第一大 2,950,000 1.98% IPO 前取得:2,950,000 股
限公司 股东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 5%以上非第一大 450,000 0.30% IPO 前取得:450,000 股
心(有限合伙) 股东
沈晓雷 5%以上第一大股 1,000,084 0.67% IPO 前取得:1,000,084 股
东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90,739 3.48%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第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50,000 1.98%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一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50,000 0.30%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组
沈晓雷 1,000,084 0.67%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合计 9,590,823 6.43% —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发布本次减持计划时公司股份总数 14,913.40 万股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 (元/股) 成情况 量(股) 比例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 2019/6/21~ 集中竞价
合伙企业(有限合 1,336,740 0.89% 2019/12/18 交易 20.12-26.21 29,401,373.60 已完成 3,853,999 2.57%
伙)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 150,000 0.10% 2019/6/21~ 集中竞价 20.12-26.21 3,743,910.00 已完成 2,800,000 1.87%
有限公司 2019/12/18 交易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 170,000 0.11% 2019/6/21~ 集中竞价 20.12-26.21 3,807,420.00 已完成 280,000 0.19%
中心(有限合伙) 2019/12/18 交易
沈晓雷 500,000 0.33% 2019/6/21~ 集中竞价 20.12-26.21 11,492,959.00 已完成 500,084 0.33%
2019/12/18 交易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按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份总数 14,968.20 万股计算。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