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14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诺华,证券代码:603538)自2018年2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3月8日起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2018-3-8)》(公告编号:2018-012)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于2018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并严格按照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8-008、2018-009、2018-011、2018-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正在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并对交易方案和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需要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且可能涉及需要取得浙江省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复及同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