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0-024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7 日、4 月 8 日、4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7 日、4 月 8 日、4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书面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2,000 万元,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募集资金用于制剂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目前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发行后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该项目相关议案拟提请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预案等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7 日、4 月 8 日、4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