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12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8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核实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8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近期未有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等情形。
2、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