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ShemarElectricCo.,Ltd
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内3号楼1467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004.449万
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规模为准)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预计发行日期:2019年7月3日
40,004.449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神马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神马
控股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神马电力回购神马控股持有的股份;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神马控股持有神马电力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斌、陈小琴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
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
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神马控股、陈小琴承诺:如果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处理)。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马斌承
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
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事项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本事项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小琴承诺:本人在担任公
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
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处理)。本事项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履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事项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9年6月25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神马控股承诺:自神马电力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神马控股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神马电力回购神马控股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神马控股持有神马电力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斌、陈小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神马控股、陈小琴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马斌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事项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事项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小琴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事项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事项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二、股价稳定机制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预案(修正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