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95,895,380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9.75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 6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相关议案。2023 年 4 月 16 日,
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相关议案。2023 年 7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4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相关议案。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10 月 19 日,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数量:95,895,380 股,均为现金认购
3、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9.75 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4,979,95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7,792,434.85 元
5、发行费用: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为人民币 7,187,520.15 元(不含税)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159 号《验证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 17:00,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获配投资
者缴存款的账户收到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 元。
2024 年 5 月 30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199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5,895,38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4,979,955.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187,520.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7,792,434.8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5,895,3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31,897,054.85 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缴款通知的发出及《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均合法、有效,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9.75 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95,895,380 股,募集资金
总额 934,979,955.00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
高发行数量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
额 148,000.00 万元(含 148,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9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认购金额 限售期限
(股) (元) (月)
1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76,923 29,999,999.25 6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67,179 30,879,995.25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12,820 137,599,995.00 6
4 董易 5,128,205 49,999,998.75 6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28,205 112,399,998.75 6
6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53,846 59,999,998.50 6
7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 3 号私募证券投 3,179,487 30,999,998.25 6
资基金
8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79,487 69,999,998.25 6
9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589,743 34,999,994.25 6
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487,179 33,999,995.25 6
1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28,205 49,999,998.75 6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 3,076,923 29,999,999.25 6
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UBSAG 3,076,923 29,999,999.25 6
14 杨岳智 3,087,179 30,099,995.25 6
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15,384 83,999,994.00 6
16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 3,076,923 29,999,999.25 6
资基金
17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3,076,923 29,999,999.25 6
18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