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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20 沪市 司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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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20:司太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2-2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tarry 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 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司太立大道 司太立大道 司太立大道 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 说明书 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 黄浦区 中山南路 31 8号 24 层)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 说明书 摘要的目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简情况,并不包 摘要的目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简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 说明书 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 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 说明书 全文同时刊载于 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 说明书 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 ,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 说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高级管理员承诺招股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高级管理员承诺招股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高级管理员承诺招股 说明书 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 说明书 及其摘要的真实性、 准确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机构保证招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机构保证招股 说明书 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 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其 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其 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对发行人股票的 价值或者投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特别提示,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司太立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司太立有限

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台州聚合

台州聚合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长亮

上海长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胜创业

浙江天堂硅谷合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丰创业

浙江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朗生

Lansen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朗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丰勤有限

Full Keen Limited(丰勤有限公司)
CIH/国泰国际

Catha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国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司太立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原名江西司太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司太立

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键合

上海键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扬子江药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陆药业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汉森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通用电气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恒瑞医药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漆胡涂

浙江省台州漆胡涂化工有限公司
福金五金

仙居县福金五金经营部
东升医药

樟树市东升医药原料有限公司
SQM Europe N.V.

智利化学矿业公司位于欧洲的子公司,智利化学矿业公司在硝酸钾、碘及锂的全球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中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国家药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造影剂

在影像诊断检查中,为了增强影像对比而给患者使用(一般是血管内注射)的一种对比增强剂,又称对比剂
制剂

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原料药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即药物活性成份、具有药理活性可用于药品生产的物质
中间体

在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中间化学品
专利药/原研药

拥有专利保护的药品,通常指代原研药、原创性药物,经过对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首次上市的药品
仿制药

与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高端市场

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地区和国家市场
X射线造影

为了弥补普通 X 射线检查器官之间缺乏天然对比,用人工的方法将造影剂引入需要检查的器官内或其周围组织内,以增强其对比而使器官清晰显影以利观察
超声造影

利用造影剂使后散射回声增强,明显提高超声诊断的分辨力、敏感性和特异性的技术
CT

Computed Tomography,计算机体层摄影,是1973年才开始应用临床诊断的X射线检查技术,具有快速、安全、无痛苦、定位和定性准确的优点,能早期发现较小病变
X-CT

X-ray Computed Tomography ,X 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成像
中国药学会

Chinese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是由全国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IMS Health

一家全球性的为医药健康行业提供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的公司
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FDA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Newport Premium

Newport Premium数据库,全球最著名的原料药、中间体和仿制药数据库之一,来自Thomson Reuters(汤森路透)公司
GE Healthcare AS

GE Healthcare在挪威的生产企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后适用
三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董事/董事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监事/监事会


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及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老股东

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最近三年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9月30日
敬请注意: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锦生先生,股东胡爱敏女士,股东台州聚合均承诺:“自司太立 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 /本公司 持有的 司太立 股份,也不由 司太立 回购该部分 股 份。”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承诺:“自司太 立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 或通过台州 聚合 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
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司太立 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本人 /本公司 持有的 司太立 股份,也不由 司太立回购该部分 股份 。”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林福明先生承诺:“自司太立 股票上 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 月内, 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通过台州 聚合间接持 有的司太立公开发行股票前已份 ,也不由回购该部分。”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金韦先生、方钦虎先生,公司监事陈方超先生、郑方卫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蒋志华先生、徐川龙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承诺:“自司太立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 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通过台州 聚合间接持有的司太立公开发行股票前已份,也不由回 聚合间接持有的司太立公开发行股票前已份,也不由回 购该部分股份。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锦生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健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金韦先生、方钦虎先生,公司监事陈方超先生、郑方卫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蒋志华先生、徐川龙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承诺:“在 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 ,每年转让的 每年转让的 每年转让的 股份 不超过本人 不超过本人 直接 或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离职后 ;离职后 半年 内,不转让 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 或间所持 的公司股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份;在申报 ;在申报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 股份的 数量 不超过 本人 直接 或间所持公司 股份 总数的 5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锦生先生承诺:“如果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 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 ,减持价格不低于 ,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或者上市后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收盘价低于发行,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在前述锁定期的 基础上自动延长六 个月 (如果因 司太立 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本新等原因进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本新等原因进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本新等原因进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本新等原因进 行除权、息的,则发价 收盘将作相应调整 )。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健先生承诺:“如果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 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和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