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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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0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我们对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核查落实情况、核查意见回复如下:
6、公司2020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结合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变动情况以及减值计提情况等,说明大幅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最新一期业绩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已改善。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 2020 年度业绩亏损主要原因分析
2020 年发行人净利润较 2019 年减少 77,381.33 万元,下降 575.0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按原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284,946.74 -2.18% 333,990.68 14.65% 291,302.24
其中:主营业务收 283,493.41 -2.31% 332,537.35 14.59% 290,205.29
入
营业成本 104,464.41 11.05% 107,958.21 14.77% 94,067.83
其中:主营业务成 103,576.73 11.05% 107,070.53 14.79% 93,273.51
本
税金及附加 2,270.01 28.96% 2,270.01 28.96% 1,760.20
销售费用 118,475.62 -10.20% 164,025.76 24.32% 131,936.72
项目 2020 年度(按原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管理费用 14,509.98 -1.18% 14,509.98 -1.18% 14,683.28
研发费用 6,676.18 -29.70% 6,676.18 -29.70% 9,496.74
财务费用 23,923.01 0.34% 23,923.01 0.34% 23,841.73
加:其他收益 952.67 840.31% 952.67 840.31% 101.31
信用减值损失 -598.53 -8.97% -598.53 -8.97% -657.52
资产减值损失 -77,508.25 10017.95% -77,508.25 10017.95% -766.05
资产处置损益 -4.55 -99.59% -4.55 -99.59% -1,115.32
营业利润 -62,531.13 -578.13% -62,531.13 -578.13% 13,078.16
利润总额 -59,246.43 -470.86% -59,246.43 -470.86% 15,975.62
净利润 -63,925.06 -575.06% -63,925.06 -575.06% 13,456.26
2020 年发行人净利润较 2019 年减少 77,381.33 万元,下降 575.06%,发行人 2020
年业绩亏损,主要系当年发行人计提了 77,508.25 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原因为:
发行人前期收购 TEENIE WEENIE 品牌业务 90%股权,形成 TEENIE WEENIE 品牌相关
商誉、无形资产分别为 22.65 亿元、14.90 亿元,2020 年发行人对上述商誉和无形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7.38 亿元,相关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发行人 2020 年度损益,导致发行人2020 年度业绩亏损。
(一)收入变动情况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情况如下:
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 2018 年度、2019 年度 是否变化
公司于顾客与商场完成结 净额法(扣除商
于商品交付给消费者并收取 算提供销售小票且公司将 场提点后确认收
直营商场店收入确认 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 产品交付给顾客时确认收 入)变为总额法
认销售收入 入 (对消费者销售
总额确认收入)
于商品交付给消费者并收取 专卖店将商品交付给消费
直营专卖店收入确认 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 者,收取价款时,确认销 无
认销售收入 售收入
加盟商预先支付货款,公司 加盟商预先支付货款,公
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向加盟商 司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向加
加盟店收入确认 发货,每月与加盟商确认本 盟商发货,每月与加盟商 无
月发货清单后,由公司开具 确认本月发货清单后,由
发票并确认收入 公司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唯品会平台销售
收入由净额法
(扣除唯品会扣
公司于发货时确认收入,并 公司于发货时确认收入, 点后确认收入)
电商平台收入确认 预计退货 并预计退货 变更为总额法
(对消费者销售
总额确认收入),
其他电商平台无
变化
百货商场、唯品会在将商品转让给最终顾客之前不控制该商品,即百货商场、唯品会应属于代理人身份。发行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发行人是主要责任人。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发行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同时将百货商场扣点、唯品会扣点确认为销售费用,因此发行人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在直营商场店、唯品会的收入确认政策发生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 2020 年的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按原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度 新收入准则影响
营业收入 284,946.74 333,990.68 49,043.95
营业成本 104,464.41 107,958.21 3,493.80
销售费用 118,475.62 164,025.76 45,550.14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利润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科目有所调整,不影响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金额。
2020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增加 42,332.06 万元,增长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