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2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 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978.21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21.7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4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2,150.25 20,000.00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55.06 4,63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365.00 5,365.00
合 计 33,670.31 30,000.00
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2240.56 万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经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项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2、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作的相关
承诺
1、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
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一)经核查,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件的规定。
(二)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淳中科技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淳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 经淳中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淳中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使用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