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上市公司上使海用翔募港筹集包资资装金金科的置技公换股告预份先有投限入公募司投项目自证券代码:603499证券简称:翔港科技公告编号:201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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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0人调整为74人。
本次授予的总数由200万股调整为161.04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
由171万股调整为132.04万股 ,预留部分不变。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25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至 2018年2月6日,在公示期间,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 2月 6
日,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3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原激励对象中 24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
划,2名因离职而退出本次激励计划,9名自愿减少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额度,上述35人合计减少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96万股。
因此,本次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0人变更为74人。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
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
定的人员。
(二)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原激励对象中24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2
名因离职而退出本次激励计划,9名自愿减少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额度,
上述35人合计减少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96万股。调整后总数
由200 万股调整为161.04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由 171万股调整为
132.04万股 ,预留部分不变。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曹峻 董事、高管 50,000 3.10% 0.05%
汤慧 董事 50,000 3.10% 0.05%
宋莉娜 董事 50,000 3.10% 0.05%
陈爱平 高管 40,000 2.48% 0.04%
其他人员(70人) 1,130,400 70.19% 1.13%
预留部分 290,000 18.01% 0.29%
合计(74人) 1,610,400 100.00% 1.61%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7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32.04万股,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
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 法律意见书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