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依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905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董事傅世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依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120,314,955 股变更为 120,304,05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0,314,955 元变更为 120,304,050 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55)。
依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