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1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邹丽挺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 15.71 元/股的回购价格,对邹丽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暨部分解锁上市的议案》;
公司层面 2020 年度业绩考核已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层面,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本次申请解锁的 87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 A、B 等级。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87 名,解锁数量 75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32,596,130 股的 0.09%。监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和人员的确定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部分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