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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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WuXi Xinje Electric Co.,Ltd.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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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51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下称:“老股
转让”)合计不超过 2,51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总额(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加上本次发行新股应由公司承
担的发行费用)的,则进行老股转让,并相应减少新股发行数量,老股
转让预计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发行价。公
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
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750 万股。
本次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
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
限内协商确定。
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新股发行及老股转让数额不为整数的,新股发
行数额只取整数,老股转让数量为取整后增加一股。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的股份, 由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东共同按实
际可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占上述股东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公开发售。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保荐费用、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
用、发行手续费、发行新股部分的承销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发行原股东转让老股部分的承销费用由实际转让老股的股东承担。
承销费由发行人和老股股东按发售股份数量比例分摊。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1)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
有;(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
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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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李新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前述股票限售期届满后, 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此外,李新还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不减持股份。 详见“重
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
2、邹骏宇和吉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股票限售期届满后,
如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
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此外,邹骏宇和吉峰还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
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少峰、张莉、过
志强、陆锡峰、周湘荣、高平、徐永光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股票
限售期届满后, 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4、公司除李新、邹骏宇、吉峰、徐少峰、张莉、过志强、陆锡峰、
周湘荣、高平、徐永光等股东外的其余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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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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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
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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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I. 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的风险
面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和产业升级的需求,我国制造业智能装置系统
和服务的需求逐年上升,这对公司所处的工业自动化行业是个长期利好。工业
自动化产品应用广泛,几乎覆盖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目前公司的下游行业为
机械设备行业,主要涉及包装印刷机械、食品医药机械、电子制造设备、纺织
机械、机床、橡塑建材机械、矿用机械、造纸机械等。虽然下游行业的分散度
较高,不会带来过于集中的风险,但下游行业中的传统行业容易受到国家宏观
经济形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动、信贷调控、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从而将
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以调结构、去产能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已对全社会的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增速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上述下游行业萎缩及其相关产品
的需求下降,将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II. 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形成内外资企业构成的高低搭配格局:外资
企业如西门子、三菱、欧姆龙、安川等企业凭借技术和资本优势,占据高端市场,
以服务中大型客户为主;内资企业凭借性价比和本土化优势,依靠对客户个性化
需求的快速响应,在以中小型客户为主的中低端市场赢得市场份额。但近几年随
着外资企业在华增加投资,产业链正不断向中低端市场延伸,而内资企业原有的
成本和价格优势也不断减弱,若服务和创新能力不能得到提升,将受到外资品牌
更大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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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营销服务网络,在产品
稳定性、技术维护、二次开发等方面形成了一定客户粘性,这奠定了公司在行业
内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不断提高技
术水平,强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有
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III. 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2011年末至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18.75万元、
3,366.85万元和3,895.49万元,逐年上升,但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保持基本稳定,
分别为20.54%、23.32%和18.82%。2011年度至201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分别为11.68次、7.35次和6.82次,周转速度持续下降。
客观上,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信用期的延长属于行业普遍现象,同行业上市
公司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行业研究报告均显示行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下降,这反
映出行业下游结构调整、 银根收紧的宏观形势;主观上公司为增加市场份额,对
部分优质、长期合作的客户随行业状况适度放宽其信用期也是造成应收账款较高
的原因。公司已制定有效的催款和信用政策,以控制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而且
公司也积极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业信用,增加应付款余额,缓解资金压力。
但是,公司较高的应收账款金额一方面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融资手
段单一的情况下,将影响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另一方面考虑到公司下游以中
小型企业为主,资金实力较弱,若出现回款不顺利或欠款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
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IV. 存货较高的风险
2011 年末至 2013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861.42 万元、 5,217.30
万元和 8,428.0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63%、 36.14%和 40.73%,
主要由原材料、产成品和发出商品构成。
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增加是由于公司出于满足后续旺季市场需求和根据原
材料的供应情况储备所致;发出商品是公司已发货至客户,但尚未确认收入并
结算的产成品, 2011 年末至 2013 年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934.68 万元、 1,2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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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2,374.78 万元,增长速度较快,金额较大,这主要由公司与客户的结算
模式造成。由于产品种类繁多、客户下单频繁、单位价值较低等原因,一般情
况下,公司发货后先按约定的期间对产品数量、型号、价格进行对账,双方认
可后才确认收入并结算,于是随着客户数量和订货规模的上升,尚未确认收入
并结算的发出商品随之增加。
但是,由于存货规模较大,一方面占用了公司营运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发
出商品尚未实现收入,若公司不能加强管理,可能产生存货跌价和损失的风险,
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上市后 36 个月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1、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采取相应
的股价稳定措施。
2、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向社会
公众股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