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99:吉翔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1500
号)的规定,锦州吉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卜.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
截至2019年I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存放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临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新华龙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1871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4,546,649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7.61元/股,按发行
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8.89元,扣除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
费用人民币29,181,478.13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l,070,818,520.76元。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5年8月25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汪,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宁【2015]第711402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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