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
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深中联评报字[2021]第 124 号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1
摘 要......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5
一、委托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评估目的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0
四、价值类型 ......12
五、评估基准日......12
六、评估依据 ......13
七、评估方法 ......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6
九、评估假设 ......28
十、评估结论 ......3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6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7
附件目录......39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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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
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深中联评报字[2021]第 124 号
摘要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是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申报的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相关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在本次评估的特定假设下,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
得出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6,839.38 万元,评估值 19,069.96 万元,评估
增值 2,230.58 万元,增值率 13.25 %。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
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使用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
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深中联评报字[2021]第 124 号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住友电工电
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住友电工香港电子线制品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区
法定代表人:叶晓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449.240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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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11 月 22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820108867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HDI 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贴组装测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对在“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区”的自有厂房进行出租。(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持有人概况
公司名称:住友电工香港电子线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香港九龙旺角太子道西 193 号世纪广场 2 座 19 楼
1916-20 室
董事:松本启,宫田康宏,小川和人,日高壮太郎,安武宪昭
法定股本:648,000,000 港元
已发行股本:648,000,000 港元
公司类型:贸易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9 月 14 日
经营期限:长期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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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20 号厂房 A 栋
整套
法定代表人:上宫崇文
注册资本:5360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 年 0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04 月 15 日至 2060 年 04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0306880A
1、历史沿革
2010 年 04 月 15 日,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由住友电
工香港电子线制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总额为 2090 万美元,以外币现金方式出资 627 万美元,实物出资 1463 万美元。
2011 年 4 月 8 日,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全部以现金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4090 万美元。
2012 年 4 月 20 日,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召开第四次
股东决议,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5620 万美元,全部以现金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9710 万美元。
2021 年 1 月 5 日,住友电工香港电子线制品有限公司做出住友电工
存续分立决定,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分立为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FPC 公司)和住友电工电子配件(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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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简称:电子线公司)。分立后被评估单位—FPC 公司注册资本为 5360 万美元,电子线公司注册资本为 4350 万美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及股权结构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住友电工香港电子线制品有限公司 5,360.00 100.00%
合计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