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 公告编号:2021-10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备案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董事会人数增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加粗显示)如下: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提起诉讼。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遭
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
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应当对公司定期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为便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