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编号:2019-01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80万股的4.955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广东骏亚”,股票代码“603386”。
法定代表人:叶晓彬
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
公司主要业务:专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本期比上年同 2015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988,455,520.10 799,690,144.48 23.60% 584,458,64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5,622,609.25 60,439,499.04 8.58% 62,152,489.3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5,921,878.06 54,673,491.50 2.28% 58,354,422.82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202,093.29 72,650,558.65 -91.46% 45,255,958.80
金流量净额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本期比上年同 2015年末
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15,847,390.35 267,922,331.21 129.86% 207,137,584.19
净资产
总资产 1,204,622,353.93 816,001,736.12 47.62% 705,144,353.35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本期比上年同 2015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0 0.00%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0 0.00%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34 0.36 -5.56% 0.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7 25.45 减少7.78个百 35.82
(%)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减少7.97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5 23.02 分点 33.63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叶晓彬,董事刘品、李强、李朋、雷以平,独立董事刘剑华、钟兵新、沈友。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邹乾坤,监事郑昱聪、潘海恒。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是:总经理叶晓彬;副总经理李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朋;财务总监汪强。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基于长效激励机制的持续性原则,本激励计划是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择机推出合适的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80万股的4.9554%。其中首次授予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80万股的3.9643%;预留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80万股的0.99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62人,包括: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管理人员;
4、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之近亲属罗湘晋先生、吕洪安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李强 董事、副总经理 30 3.00% 0.1487%
2 李朋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30 3.00% 0.1487%
会秘书
3 雷以平 董事 12 1.20% 0.0595%
4 汪强 财务总监 15 1.50% 0.0743%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58 713 71.30% 3.5332%
人)
预留 200 20.00% 0.9911%
合计 1,000 100% 4.95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13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1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8.25元的50%,为每股9.13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6.62元的50%,为每股8.31元。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