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点软件”、“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顶点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0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在2017年5月1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5月10日(T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5月1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结果,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的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17年5月9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顶点软件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1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顶点软件”,股票代码为“60338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顶点申购”,申购代码为“73238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东方花旗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05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419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63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42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5月4日(T-4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19.0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19.05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0,10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56.8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6,243.44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36,243.44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5月10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顶点软件”,申购代码为“603383”。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 网上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2017年5月1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5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5月8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5月1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5月12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