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085,354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9,073,441股的1.1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0.2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9,073,441股的1.0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354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7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9,073,441股的0.12%。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注册资本 259,073,441元
经营范围 企业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不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财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法定代表人 朱朝阳
成立日期 1981年12月23日
主营业务 柳药股份是一家综合性医药流通企业,目前主要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
品的批发和零售业务,经营业务面向全国、覆盖全区。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7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朱朝阳 董事长、总经理
陈 洪 董事、副总经理
肖俊雄 董事
唐春雪 董事、副总经理
CHENCHUAN 独立董事
钟柳才 独立董事
陈建飞 独立董事
陈晓远 监事会主席
莫晓萍 监事
梁 震 监事
申文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苏春燕 财务总监
丘志猛 副总经理
唐贤荣 副总经理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11,714,529,707.88 9,446,982,832.20 7,559,395,40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8,185,273.93 401,379,997.43 321,011,52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28,506,453.83 401,849,200.64 318,436,863.6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总资产 9,772,634,790.34 7,554,049,251.43 6,278,926,96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46,463,110.28 3,491,757,997.19 3,190,021,630.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4 1.55 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2.04 1.55 1.23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3 12.04 1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4.33 12.04 11.49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其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85,354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9,073,441股的1.1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0.2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9,073,441股的1.0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354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73%,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9,073,441股的0.12%。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量的20%。
本次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01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计划公告
(万股) 的比例 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唐春雪 董事兼副总经理 16.00 5.19% 0.06%
2 丘志猛 副总经理 16.00 5.19%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99人) 246.50 79.89% 0.95%
预留部分 30.0354 9.73% 0.12%
合计(201人) 308.5354 100.00% 1.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0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0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0.11元的50%,为每股15.06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0.06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