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达科技”)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华达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现做出补充风险提示如下:
一、风险提示
(一)本次协议本身未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安排的金额均未确定,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所有项目能否全部完成具有不确定性。各方只能尽力促成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最终办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针对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因政策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跟踪、及时反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协议中力争在 5 年内分期拟在诸城、靖江等地完成年产 20 万吨的铝铸轻量化产能规模,相关数据未经测算不构成业绩预测,是否可实现性存在风险。
(三)对于航大新材收购的事项受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具有不
确定性,收购后实际效益的产生也具有不确定性。
(四)协议资本合作条款中公司拟出资成为疌泉安鹏的有限合伙人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成为合伙人后的投资标的有待基金管理人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后确定,能否为公司带来实际效益也具有不确定性。
(五)条款中所涉及相关研发成果能否转化为实际产品、能否进行量产、获得订单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后续具体合作内容有待于未来逐步落实。
二、更正内容
因工作人员疏忽,《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中“重要内容提示”、“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协议履行目前已满足的条件”“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中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江苏安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航大慧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是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有待各方有权机构审批后方可落实,并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乙 1 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安青
注册资本:8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协议履行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3、乙方 1 成立于 2005 年,作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办产业的管
理单位,代表学校行使校办产业管理职能,包括:对学校划入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和对外股权投资,以及资产经营公司拥有的国有资本、股权进行经营、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对下属企业的投资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承接学校高新技术、科技成果孵化和转移转化;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四项职能开展经营活动,做好服务等。由北航资产 100%出资设立的北航长鹰科技有限
公司目前是航大新材的股东,股权比例 9.33%。
4、乙方 2 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虎教授为首的北航轻量化核心骨干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张虎教授长期致力于轻合金材料及应用技术、金属凝固与特种成型装备研究,曾主持多项国家科研项目,
发表 SCI 论文 100 余篇,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60 余项,2016 年获国家
技术发明一等奖。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轻合金材料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航空发动机材料和轻质结构功能材料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乙方 2 目前是航大新材的控股股东,股权比例 52.89%。
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乙方 1: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或“北航资产”)更正后: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江苏安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航长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大慧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是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有待各方有权机构审批后方可落实,并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乙 1 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航长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德生
注册资本:602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产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产品)、文化产品、体育用品、日用品;企业策划、设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三)协议履行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3、乙方 1 成立于 1998 年,由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
出资发起设立。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办产业的管理单位,代表学校行使校办产业管理职能,包括:对学校划入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和对外股权投资,以及资产经营公司拥有的国有资本、股权进行经营、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对下属企业的投资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承接学校高新技术、科技成果孵化和转
移转化;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四项职能开展经营活动,做好服务等。乙方 1 目前是航大新材的股东,股权比例 9.33%。
4、乙方 2 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虎教授为首的北航轻量化核心骨干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张虎教授长期致力于轻合金材料及应用技术、金属凝固与特种成型装备研究,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轻合金材料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航空发动机材料和轻质结构功能材料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乙方 2目前是航大新材的控股股东,股权比例 52.89%。
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乙方 1:北航长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或“北航长鹰”)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