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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35 沪市 迪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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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35:迪生力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2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9-026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507,766.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4,277,829.07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基础稳定,经营运行正常,在不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二、董事会意见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
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