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雅仕
股票代码:6033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201 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1 号南京中心 63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仕”、“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雅仕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海雅仕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持股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海雅仕、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盛世聚鑫 指
名:江苏盛世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因减持股份导致盛世聚鑫所持有上海雅仕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比例降低至 5%以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盛世聚鑫
1、名称: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盛世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MKHJC39
3、法定代表人:张洋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201 室
6、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9 日
7、注册资本:1,000 万元
8、营业期限:2016 年 5 月 9 日至 2036 年 5 月 8 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盛世聚鑫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0.00 65.00%
2 江苏省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350.00 35.00%
合计 1,0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洋 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胡旭程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熊莹莹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贺宾宇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沈在斌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罗智勇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雅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雅仕的股份下降至 4.9999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 7,937,768 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8,367,7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7,937,7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 (股) 本比例
盛世聚鑫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2.29 215,000 0.13543%
盛世聚鑫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3 日 12.33 215,000 0.13543%
合计 - 12.31 430,000 0.27086%
2、本次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海雅仕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盛世聚鑫 8,367,768 5.27083% 7,937,768 4.99997%
合计 8,367,768 5.27083% 7,937,768 4.9999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上海雅仕股票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海雅仕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 洋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雅仕投资发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上海雅仕 股票代码 603329
江苏盛世聚鑫私 南京市建邺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募基金管理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梦都大街 136
注册地 号 201 室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