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冠城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 亿元、2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
品73、招商银行智汇系列进取型看跌两层区间 2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FCD00019)
委托理财期限:22 天、2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 2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及 2021 年 5 月 8 日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冠城支行签署了
《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金额(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2021年挂钩汇
光大银 银行理财 率对公结构性 0.800%/2.625%/ 不适用
行 产品 存款定制第十 25,000 2.725%
一期产品73
产品期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关联交易
22天 保本浮动 无 0.800%/2.625%/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2.725%
2.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签署
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含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万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招商银 银行理 智汇系列进取型看跌 1.59%/ 不适用
行 财产品 两层区间 21 天结构 20,000 3.01%
性存款(产品代码:
FCD00019)
产品期 收益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限 类型 收益率 关联交易
保本浮
21天 动收益 无 1.59%/ 不适用 否
型 3.01%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1)产品名称: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 73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EURUSD 即期
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08 日
(5)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08 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智汇系列进取型看跌两层区间 21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FCD00019)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 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09 日
(5)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09 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8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0036)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45,046,439.23 4,289,984,896.09
负债总额 476,156,859.24 560,326,733.35
净资产 3,668,889,579.99 3,729,658,162.7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796,985.75 352,789,730.75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共计 4.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37.67%。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 2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
况
金额: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额 回本金 本金金额
保证收益
1 /保本浮动收益 173,800 173,800 1,739.22 0
/保本保最低收益
2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 12,501 - - 12,501
款 202104272
3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 12,499 - - 12,499
款 202104273